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为推动新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,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,根据工委、管委《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》有关精神,区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结合新区实际,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明确驻区单位、群团组织、社会组织、企业、专业社工志愿者、群众等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,打造党建联建、社会组织发展、基层合作共治、服务供需双选、网格化管理等五大平台,完善组织领导、支持发展、评价激励、购买服务、人才支撑、资金保障等六大机制,为推动新区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明确了方向。
该《意见》的制定实施,是新区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探索和突破,标志着新区协同共治规范化、常态化发展再上新台阶。